我們各位肯定知道生孩子是有產假的,那麼哺乳期的時候會有這個哺乳假嗎?有人抱怨說公司不給自己批準這個6個月的哺乳假,這是為什麼呢?這傢單位是不是違法呢?針對這個事情,下面小編就和各位朋友普及下所謂的哺乳假到底是什麼?
單位不批準6個月哺乳假怎麼辦
產假是產假,哺乳期是哺乳期,對於哺乳期的多長新的勞動法並沒有具體規定,但是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和《勞動部關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十四條規定,哺乳期應為十二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一周歲! 哺乳期的相關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62條、第63條規定:產期是指女性生產後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產後至其孩子滿周歲期間。
哺乳假是什麼
一年內每天三十分鐘。多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並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原來勞動法當中也沒有強求這個哺乳假,所以就沒有所謂的六個月的哺乳假期瞭,單位不給你批也是沒有辦法的,但是有的企業有這樣的福利,就是每天可以有30min的哺乳時間,所以就能充分利用這個時間多和寶寶待一會瞭,這樣也能享受到公司的福利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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