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哺乳假,就不得不說媽媽除瞭喂養寶寶還要工作。這也是很多在職媽媽們困擾的問題,一直以來都很難在這兩者之間進行很好的協調,以致於出現因喂養寶寶而耽誤工作的現象層出不窮。那麼哺乳假在路上的時間又是怎麼算?媽媽們該如何協調,且看如下分析。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法》規定,其孩子不滿一周歲時,她擁有一定的特權,那就是她所在的單位會在她工作時間內有兩次哺育的機會,一次半小時,而對於多胞胎傢庭,每多一個孩子,增加三十分鐘,以此類推。
兩次的喂養時間可以一並使用。哺乳的時間指在本單位裡進行哺乳以及往返途中的時間可以看作勞動時間。但值得提醒的是,如果回傢進行哺乳,則不再考慮的時間范圍內。所以,媽媽們要合理的安排好時間,以便出現臨時意外。
這條例的出現無疑解決瞭很多在職媽媽因為工作不能按時喂養寶寶的問題。因此,哺乳假的路上時間就如上述所言。如果傢比較遠的,可以把寶寶帶到自己工作室,這樣可以很好工作的同時還能及時的喂養寶寶。前提是不能因為喂養寶寶而幹擾到工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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