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是一個國傢規定的為產後女性而設的假期,是指在女性過完產假以後,工作單位一定要批女性在工作日不能少於三十分鐘的哺乳時間。那麼,女性在什麼時候可以申請哺乳假?
產後女性在進入瞭哺乳期的時候就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申請哺乳假瞭,隻要符合法律程序,如果工作單位不批,就算是違法行為。並且哺乳假所用的時間算做工作時間裡,工資的計算和平時的工資也是一致的。換而言之,哺乳假屬於有薪假期。
哺乳假除瞭批每天有不少於三十分鐘的哺乳時間以外,其工作單位還不可以安排女性加班或者延長上班時間。如果女性是生瞭多個寶寶,工作單位所安排的哺乳假時間應和所生的寶寶成正比。
在寶寶出生後的一年時間裡,產後女性每天分別有兩次的三十分鐘的哺乳時間。而這兩個三十分鐘可以由女性自由分配,選擇合並成一個小時也是合理的。而在哺乳完畢後返回工作崗位所用的時間,一律也會被劃分為工作時間。
哺乳假是國傢用以維護女性權利的最好體現,也是對產後女性的周到考慮。而女性應該在行使權利的同時遵循義務。產後女性在享受國傢授予過哺乳假的權利前,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依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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