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生育方式,因為它簡單便捷,而且也不會對寶寶和產婦造成傷害而倍受歡迎,不過剖腹產的修復期也是很長的,如果期間懷孕瞭,很多媽媽都不知道該怎麼辦,那麼剖腹產半年懷孕能要嗎?
一般來說剖腹產半年懷孕是不能要的,因為剛剛剖腹產生完孩子,在腹部和子宮都會有切口,所以在手術半年之後切口的傷和和疤痕都沒有達到足夠的愈合度,它的張力也不是特別強,所以這個時候懷孕可能會使子宮增大,就會使得切口出現裂開的可能,對孕婦和胎兒都是很有影響的,很容易引起生命危險。
很多女性都覺得剖腹產對於身體的影響不是特別大,在剖腹產半年之內就發生瞭性行為,而且還容易出現懷孕的現象,這個時候一般都是比較想要的,但如果子宮內部的傷口愈合都不是特別好,就會使得胎兒的增長讓子宮發生破裂的現象,孩子也會出現意外,對於懷孕的產婦來說,也是有很大的危險的,所以最好是在剖腹產兩年之後再再次懷孕。
但如果剖腹產半年之後就懷孕瞭,又特別想要的話,可以到醫院去做一個詳細的檢查,如果醫生告知恢復的特別好,也可以考慮把孩子留下,但一般情況下刀口的愈合速度是比較慢的,所以檢查發現子宮恢復不是特別良好,那麼就最好把孩子流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生命危險。
版權聲明:底部版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