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孕媽媽在生完寶寶的時候,醫生都會再三叮囑媽媽在產後42天的時候回生產的醫院做身體檢查,檢查身體恢復的情況。那麼如果不聽醫生的,在產後41天就回醫院檢查可以嗎?
每個產婦的身體恢復的速度都不一樣,有些產婦恢復得比較快,但也要依照醫生的囑咐,應該聽醫生的話。產後檢查的時間定在42天後,是因為42天後才可以去醫院掛號做檢查,但不是說在產後第42天當天就一定要去醫院做檢查,通常來說產後檢查可以遲幾天做,隻需要在產後42~56天內做完檢查就行瞭。
無論是順產還是剖腹產都可以回到之前生產的醫院做復查,或者選擇去其他合法的醫院。在復查的時候,媽媽應該帶上寶寶一起去,也對寶寶進行體檢,瞭解嬰兒的生長發育情況,檢查是否有一些異常情況,對寶寶的身體狀況有大致的把握。
一般女性都要做產後檢查,這樣的話媽媽們才能清楚知道自己身體恢復得怎麼樣。如果不去復查的話,擔心身體會出現異常,而自己卻不知道,所以最好還是在產後42天做產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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