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們十月懷胎後生下瞭可愛的寶寶,寶寶們從小就在爸爸媽媽的愛中慢慢的成長。寶寶每天都是無憂無慮的,開心就笑,不開心就哭。但是爸爸媽媽們就沒這麼輕松瞭,有好多事情需要他們瞭解,所以時不時會手忙腳亂。尤其是有些傢長對寶寶上戶之類的事情十分不解。那麼,寶寶出生多久必須上戶?
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的規定,寶寶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寶寶早晚都是要上戶口的,給寶寶上戶口這件事宜早不宜遲。3個月以上的寶寶是法定辦理醫保的年齡。所以說,等寶寶夠三個月瞭,傢長們就應該盡快的去給寶寶上戶。
另外,傢長給寶寶辦理戶口時,相關的證件一定準備齊全。而且,媽媽在準備分娩時一定要帶好證件,包括新生兒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傢長需要在醫院錄入兩次信息,一次是分娩前的信息錄入,需要新生兒父母的身份證,第二次是分娩後在產房錄入信息,同樣需要新生兒父母的身份證。
而且,寶寶出生後30天內,傢長要領取出生證。剛出生的寶寶因為還沒有名字,所以可以隨後(30天內)再到醫院辦理出生證,辦理出生證時需要提供寶寶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在醫院制定處進行辦理,這時候需要提供寶寶的名字。為寶寶上戶口,拿著出生證、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出生證(也可以沒有),到要父親或者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處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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