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照顧新生兒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傢長在孩子出生後的一個月內都是手忙腳亂的,也沒時間去辦孩子的落戶手續,等到慢慢掌握瞭照顧孩子的方法,才發現孩子已經出生滿一個月瞭,那麼,新生兒一個月未落戶會被罰款嗎?
新生兒一個月未落戶會被罰款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若逾期,上戶機構可能還會對其罰款,罰款數因地而異,所以最好是按時去給寶寶輸落戶手續,畢竟都是要辦的,如果因為晚辦被罰款就不劃算瞭。
新生兒怎麼落戶?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內持夫妻雙方身份證及其復印件、雙方結婚證及其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服務手冊》、隨父或母戶口簿到隨父或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落戶口手續。
2、在派出所戶籍部門指導下填寫常住人口登記表,當場出具打印的戶口簿、本。(交工本費2元)
3、派出所在月末兩天不辦理戶口。
綜上所述,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如果未落戶的話是有可能會被罰款的,具體怎麼罰款需要看各地的規定而定,所以傢長朋友應該在新生兒出生後應該一個月內就為孩子辦理好落戶手續,以免被罰款,在辦落戶手續之前可以先瞭解一下辦理所需的證件和流程,以免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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