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那麼,這個所謂的“兩年”應該怎麼計算呢?下面一起來瞭解下吧! 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2、分居時
時間:2024-03-24  |  閱讀: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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