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飲食療法:GDM中85%僅用飲食療法即可達到治療目的,亦即血糖控制到理想水平。原則:少食多餐、食用富含纖維素、各種維生素及微量元素的食物。食物品種應以蔬菜、豆制品、瘦肉、魚、蛋、奶為主。
2.胰島素治療:妊娠合並糖尿病飲食治療後一周內出現3次以上空腹105mg/d1 或餐後2小時>120 mg/d1宜用胰島素治療,使用胰島素治療期間應嚴密監測血糖,越控制理想也越容易發生低血糖,對母子同樣有危險性,夜間發生機會多,必需在睡前加小吃。
3.分娩時機和方式:分娩時機取決於血糖控制、有無合並癥。如病情控制理想、胎兒發育正常可等待至足月分娩,但不應超過預產期。一般孕39周入院,作分娩前準備。
4.產後處理:產後應定期監測血糖。產前使用胰島素者通常減低到產前1/2-1/3或不用。但仍需飲食控制。喂奶者需要每天增加碳水化合物50克左右。
妊娠合並糖尿病產婦提倡母乳喂養。哺乳可減少胰島素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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