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糖尿病是一種特殊的糖尿病,隻發生在孕期,產後一般就能恢復正常瞭。孕期產檢中可以通過糖篩檢測孕婦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而臨床上在妊娠期糖尿病的檢查中,血糖監測至關重要。
1、孕婦糖尿病篩查時間:妊娠24-28周
由於胎盤分泌的胎盤生乳素、雌激素及孕激素等多種拮抗胰島素的激素在妊娠24-28周快速升高,孕32-34周達高峰,此時妊娠婦女對胰島素的需要量明顯增加,表現為糖耐量受損,在此期間容易檢出GDM。所以,孕期常規血糖篩查時間定為妊娠24-28周;如該次篩查正常但又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應在妊娠32-34周復查。對有癥狀者,應在孕早期即進行糖篩查,以便對孕前漏診的糖尿病患者及早診斷。
2、孕婦糖尿病篩查方法
(1) 初篩試驗:
常規篩查:50g葡萄糖負荷試驗。
方法:清晨不要喝甜飲料
50g葡萄糖+250~300ml水,5~10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服糖後1小時取靜脈血。
標準參考值:7.8mmol/L
50g葡萄糖負荷試驗≥7.8mmol/L需進一步做糖耐量篩查
(2)75g葡萄糖耐量試驗
方法:禁食8~14小時後查空腹血糖;
75g葡萄糖+200~300ml水,5分鐘內喝完;
喝第一口開始計時,服糖後1小時、2小時、3小時分別抽取靜脈血3次。
標準參考值:空腹血糖5.8mmol/L(105mg/dL)
服糖後1小時10.6mmol/L(190mg/dL)
服糖後2小時9.2mmol/L(165mg/dL)
服糖後3小時8.1mmol/L(145mg/dL)
75克葡萄糖試驗OGTT試驗:二項達到或超過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
糖化血紅蛋白測定的水平反映取血前1~2月平均血糖水平。
註:以上指標方法供參考,檢查結果以所在醫院為準。
3、孕婦血糖正常值
通過抽取靜脈血液進行血糖監測。
①孕婦空腹不超過5.1mmol/L
②孕婦餐後1小時:餐後1小時血糖值一般用於檢測孕婦糖尿病檢測中,權威數據表明孕婦餐後1小時不得超過10.0mmol/L才是血糖的正常水平;
③孕婦餐後2小時:餐後正常血糖值一般規定不得超過11.1mmol/L,而孕婦餐後2小時正常血糖值規定不得超過8.5mmol/L。
通過對血糖正常值的檢測,瞭解血糖標準值有助於您提高做好糖尿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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