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傢看病的時候,都會向醫生描述自己的癥狀,而醫生會從患者身上的體征來判斷疾病。很多人都認為癥狀和體征就是一個意思,就是叫法不同而已,其實兩者之間並不完全一樣。那麼,癥狀和體征的區別是什麼呢?
所謂“癥狀”就是患者自己的感覺,像是如頭疼、頭暈、腹痛以及惡心等,都屬於癥狀。人們平時所說的“癥狀”,就是患者出現的不舒服、異常的感覺,這是具有主觀性的。同一種疾病,出現在不同患者身上,癥狀也會有所差異。
“體征”就不是患者的感覺瞭,而是醫生在進行檢查的時候,發現的異常情況。比如發現病人心跳過速,尿糖過高等,都是屬於“體征”的范疇,醫生會從患者的體征來判斷疾病。人們平時經常提到生命體征,就是判斷患者病情輕重以及危急程度的指標,例如心率、血壓、以及呼吸等。
有很多疾病在早期的時候,是沒有任何癥狀的,也就是說病人沒有不舒服的感覺,但是在通過檢查後,卻能夠從患者的體征上判斷出疾病。而有的疾病,比如早期癌癥,患者不會有癥狀,進行檢查後也很難發現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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