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對於小孩來說,本來就是一件難過的事,而對於自己以後和誰生活也讓人難以決定。下面和大傢聊一下協議離婚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孩子處於不同的時間段,協議離婚後孩子跟誰的情況也是不同的。協議離婚子女撫養權如何分配,答案見下分解。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對兩周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⑤父母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撫養歸歸屬的一個參考條件。
3、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如果想要孩子的撫養權可以收集一些有利於爭取孩子的證據。
對於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的解答大傢可以對應上面的內容,而對於一些相對成熟的小孩,大人應該把監護人的身份落定交到小孩的手上,讓小孩參與其中並不做影響。即便離婚也許是另外的出向,還是希望每個傢庭能和和美美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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