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不過有結婚自然就有離婚,不合適的婚姻,離婚或許是更好的選擇。若是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則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而要是夫妻雙方隻有一方想離婚,而另一方拒不離婚,那麼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訴訟離婚。不管采取哪種離婚方式,離婚時都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證件。下面無敵寶貝網小編就來概述一下離婚時帶什麼證件。
離婚要帶什麼證件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雙方的《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離婚登記的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雖說結婚不易,且行且珍惜。但隨著人們婚姻觀念的變化,湊合著過的婚姻已經越來越少,更多的人為瞭自我選擇離婚。離婚並不是感情的失敗,而是新生活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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