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後,一般都要分戶口的,也就是從原來的一張戶口本,分成各自獨立的。這樣也是為瞭方便未來各自的生活。但是如果夫妻在婚後育有子女,並且已經決定瞭未來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但戶口卻在另一方,比如離婚瞭孩子戶口在男方怎麼辦呢?
明確撫養權的歸屬與哪些因素有關
婚姻法確立瞭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決定的。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十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選擇隨母親或者父親生活的。 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工資收入的20%-30%。
離婚後孩子戶口如何解決
按照我國戶籍管理規定,小孩的戶口可隨父也可隨母,那麼夫妻離婚後孩子戶口如何解決?一般由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一)孩子撫養權歸屬,孩子的戶口就歸誰;
(二)如果小孩未滿18歲,可由父母代為辦理戶口遷移;
(三)如果小孩滿18歲,可自己去辦理戶口遷移;
(四)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戶口本、身份證到公安機關單獨辦理手續;
也就是說,戶口問題是不會影響撫養權的歸屬的。撫養權按照法律規定是會給能夠在未來提供給孩子更好的發展空間的一方,而婚後戶口上在哪一方對爭取撫養權沒有優勢。所以在確定瞭撫養權歸屬後,隻需到相關部門辦理戶口遷移就可以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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