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無法用言語來做表述的,那麼離婚後孩子應該歸誰來撫養,最好是別離婚,可是逃不掉的話一個是經濟狀況一個是要遵循孩子自己的意思,如果不在哺乳期意識清楚則由孩子選擇其監護人,或者年滿18歲可自行獨立。那麼咱們具體看看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怎麼判定呢?
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兩歲以上十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以上便是小編根據“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怎麼判定”找到的一些法律,即使離婚也不要昏瞭頭腦給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結合自己的經濟情況盡量給孩子一個舒適溫馨的小傢,不讓他心裡及生理上有任何缺陷,創造出和諧健康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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