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很多人都不願意面臨的一件事情,但是當夫妻雙方感情產生嚴重破裂時離婚又是不得不選擇的。當不得不選擇辦理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夫妻雙方提供一定的資料再辦理手續,那麼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呢?下面由無敵寶貝網小編來為大傢介紹一下吧。
1、 離婚雙方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並詢問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3、離婚雙方當事人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
1)核實雙方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離婚協議糾紛的處理及法律救濟途徑。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__婚姻登記處;註銷的結婚證退還本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離婚證和告知單後,在送達回證上簽名。
7、最後是由登記員向雙方宣佈解除夫妻關系並給予離婚證書。
以上幾步便是協議離婚需要辦理的手續,大傢有需要的可以瞭解一下。離婚是在萬不得已之下才做出的決定,因為這不僅是關乎自己也關乎雙方傢庭和孩子,因此大傢在做出此決定時一定要慎重,不能太過於輕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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