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婚姻自由瞭,人們總是匆匆的結束一段婚姻又匆匆的開始瞭一段新的婚姻。同時,這樣自由的婚姻會給再婚的人帶來一些麻煩。比如再婚還想要生育,到底怎麼辦呢?我國的政策是怎樣的呢?小編從網上收集來一些關於獨生子女再婚生育政策。
以下情況任一的都可以再生育 :
(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隻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雙方均為少數民族,隻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來本省定居不滿6年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隻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隻生育一個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是有兩個孩子且喪偶的;
(六)婚後不育,夫妻雙方均滿30周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七)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級以上的殘廢軍人,五級以上的因公(工)致殘人員,隻生育一個子女的;
(九)礦工井下作業連續5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工作,隻生育一個女孩的;
(十)農村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隻生育一個子女的;
(十一)男方到女方傢落戶且女方沒有兄弟的農村夫妻,隻生育一個子女的(僅適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農村夫妻隻生育一個女孩的;
(十三)大山區的鄉,女方在農村,隻生育一個女孩的。
由上我們可以看出獨生子女按規定來說是可以再生育的。其實通過政府的一些改革和一些討論,對於獨生子女再婚生育是很寬容的,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一個福利來的。而且如果想瞭解這些方面的東西也可以去當地的居委會或者相關部門詢問,都會給你最正確的答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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