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是夫妻雙方取得合法的婚姻關系的重要憑證,所以夫妻雙方一旦決定離婚時,結婚證也是一個必不可少的證件。但是如果結婚證丟失瞭也並不是沒有辦法補救而不能離婚,那麼到底結婚證丟瞭怎麼辦離婚證呢?下面就來看一看吧。
隻要在有關部門登記過,結婚證是可以補辦的。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隻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若是有一方因為結婚證丟失而拒絕離婚的也有解決辦法。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後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還有一種情況,就比較復雜瞭。比如因為結婚時間年歲太久,查找不到當時的登記資料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出具證明,這種情況,隻能訴訟離婚。立案時可以提供單位、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在夫妻雙方申請離婚時需要準備齊全的材料這是人人都知道的。而結婚證作為最重要的憑證必不可少,但是一旦丟失瞭也不必太過擔心。雙方可以在能查到登記記錄的情況下補領結婚證,然後繼續登記離婚就好。但是如果查不到相關記錄就比較復雜,需要訴訟才能解決。
版權聲明:底部版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