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傢都知道,在生寶寶的時候需要婚育證明,但是對於別的情況下,怎麼辦理婚育證明就不清楚瞭。例如,在離婚後應該怎麼開婚育證明呢?在正常情況下,又該怎麼開具婚育證明呢?下面,一起跟小編來詳細瞭解一下吧!
離婚後婚育證明怎麼開
可以到當地社區委員會,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出具本人婚育證明,蓋章,再到當地計生服務站蓋章,最後到縣級計生部門蓋章。
正常情況下婚育證明怎麼開
1、先去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或是社區居委會,讓村幹部或是社區幹部給開一個未婚未育證明。
2、然後持該證明、身份證和戶口本等(有些地方不要求戶口本和身份證,鎮上或是街道辦直接就給你辦瞭),到戶籍地的鄉鎮或是街道辦,找民政科開具未婚證明,找計生部門辦理生育證明,一般就是對村委會開具的證明簽名蓋印章。一般的婚育證明開具程序到此即止。
3、一些嚴格要求的用途,還要進一步找有關部門。持上述部門開具的證明、戶口本、身份證等,到戶籍地縣級政務中心(現在很多地方都搞集中辦公,民政部門和計生部門基本都在政務中心的),找民政局加蓋印章和負責人簽名,以證明未婚;再找計生局證明未生育。
在離婚後怎麼開婚育證明呢?可以持相關證明,到村委會蓋章,然後到計生服務站蓋章,最後到縣級計生部門蓋章就可以瞭。另外,本篇文章還介紹瞭正常情況下婚育證明開具的流程,希望對不清楚怎麼開具婚育證明的朋友們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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