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對女性來說是很傷身體的一件事情,夫妻之間好不容易有瞭一個寶寶,但是卻因為一些特別的情況,要把寶寶打掉,那麼,懷孕什麼情況下要打掉?
女性因患病而不能繼續妊娠,這種情況下需要進行打胎手術。例如心臟病,如果患心臟病的女性懷孕瞭,身體的血液總量迅速增加,增加瞭心臟的工作量。再加上膨大的子宮逐會壓迫心勝,使心臟處於擠壓和不利的地位。在分娩的時候,由於心臟負擔過量,很有可能發生心力衰竭,而且胎兒有有因缺氧而死亡的危險。
女性在懷孕前期如果患瞭嚴重的傷寒,胎兒會因為缺氧嚴重而導致死亡或流產。如果女性患風疹、麻疹、流行性感冒等疾病,可能造成胎兒畸形。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女性懷孕瞭,可能會使得病情加重,甚至會使已經痊愈的精神病復發。先天性畸形或者遺傳性疾病也需要終止妊娠。
女性如果有以上癥狀的話,那麼就不宜懷孕,但是具體的還是要咨詢醫生的建議。打胎的時間不能太早或太晚,女性懷孕後要盡快到醫院去做身體檢查,如果不適合懷孕就盡早打掉,以免越拖對身體的傷害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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