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寶媽都有這個疑問,在自己懷孕後應該什麼時候去醫院做第一次檢查呢?這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及時檢查也能發現寶寶是否正在健康發育生長,如果寶寶有問題也能及時采取合理的措施。那麼,懷孕後什麼時候檢查呢?
一般來說整個妊娠的產前檢查一般要求是9-13次。初次檢查應在停經後3個月以內進行。以後每隔1-2個月檢查一次,在懷孕6-7個月末(24-32周)每月檢查一次,8個月以後(32-36周)每兩周檢查一次,最後一個月每周檢查一次;如有異常情況,必須按照醫師約定復診的日期去檢查。
定期檢查能連續觀察瞭解各個階段胎兒發育和孕婦身體變化的情況,例如胎兒在子宮內生長發育是否正常,孕婦營養是否良好等;也可及時發現孕婦常見的合並癥如妊娠水腫、妊娠中毒癥、貧血等疾病的早期癥狀,以便及時得到治療,防止疾病向嚴重階段發展。
在妊娠期間,胎位也可發生變化,由於胎兒在子宮裡是浮在羊水中能經常轉動的,有時正常的頭位會轉成不正常的臀位,如果及時發現,就能適時糾正。如果不定期做檢查或檢查過晚,即使發現不正常的情況,也會因為延誤而難於或無法糾正。因此,定期做產前檢查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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