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瞭寶寶之後,孕媽媽就要定期去醫院進行檢查,以確保自己和寶寶都能健康,因為孕媽媽和寶寶的身體狀態需要通過各種各樣的檢查項目來檢測,有些孕媽媽就會擔心會不會遺漏哪一項檢查,那麼,整個孕期要做哪些檢查項目?
一般情況下,孕婦在整個懷孕過程中要做的檢查項目是比較多的,其中比較常做的檢查項目是B超檢查。在懷孕初期,也就是三個月以內,孕婦需要化驗血hcg和孕酮,在懷孕的十五到二十周內需要做唐篩檢查。
同時這個時候也需要化驗血尿常規以及化驗肝功,腎功,血糖以及病毒8項,還需要做心電圖檢查,判斷有沒有異常的情況,如果高危需要羊水穿刺檢查,或者無創DNA檢查。而在懷孕的二十四到二十八周,需要做妊娠糖耐量拭驗,判斷有沒有合並糖尿病的情況,後期需要結合胎心監護來判斷胎兒有沒有出現缺氧的情況。
整個孕期,孕媽媽要做的檢查是比較多的,建議孕媽媽將大致日期和檢查項目記下來,定期到醫院檢查,同時平時也多多關註自己有沒有感覺到異常,及時診斷和醫治,保護好自己和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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