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孕婦去醫院做定期檢查時,醫生會建議去做一個心臟彩超。但有些孕婦認為,自己已經做過思維彩超和其他彩超瞭,可以不必再做心臟彩超瞭。那麼,孕婦有沒有必要做心臟彩超呢?
孕婦做心臟彩超主要是判斷胎兒心臟是否有問題,不是強制性檢查項目,如果出現下面這些情況,孕婦應該去醫院做心臟彩超:
1、懷孕期間曾有不良接觸史,比如接觸過油漆等;
2、夫妻有一方患先天性心臟病或第一胎為先天性心臟病的孕婦;
3、胎兒心率失常,諸如心動過速(>180次/min),心動過緩(<120次/min)或心率不齊等;
4、子宮羊水過多或過少;
5、胎兒染色體異常;
6、胎兒宮內發育比較遲緩;
7、胎兒水腫、漿膜腔積液(胸腔、腹腔、心包腔);
8、懷孕期間有患病、感染、服藥等經歷,或有受X線、同位素檢查等;
9、孕婦患有糖尿病、結締組織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10、高齡孕婦、有習慣性流產史的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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