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產檢結束,並不是再也不用做產檢瞭,光等著生寶寶瞭,這僅僅是產檢的開始。每個孕周期都要做產檢,那麼每次產檢的時間以及檢查的項目都有哪些呢?具體如下:
第一次產檢:懷孕12周。第一次產檢又叫初診,初診時一項重要檢查就是做心電圖,醫生是為瞭解孕婦心臟的情況,如果心臟存在疾病,需要去心內科及時治療。
第二次產檢:懷孕16周。第二次產檢跟第一次一樣都要空腹做。
第三次產檢:懷孕20周。本次產檢主要是做B超,查看胎兒的發育是否存在問題。
第四次產檢:懷孕24周。最重要的項目是篩查孕期糖尿病。
第五次產檢:懷孕28周。準媽媽在這期間容易發生貧血,所以若有貧血癥狀,要在分娩之前治好。
第六次產檢:懷孕30周。從第28周開始,每兩周做一次產檢,一直到36周。30-32周會進一步做超聲檢查,監測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羊水量、胎位,胎盤的位置等。
從36周開始到41周結束,每周做一次產檢,除瞭常規的檢查外,最重要的就是監護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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