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孕婦對於過期妊娠是不太瞭解的,通常都認為是過瞭預產期孩子沒有出生就是過期妊娠,但這種理解是不準確的。
1、過期妊娠的判斷是有著嚴格的限制的,在女性懷孕時間達到或超過42周,才是過期妊娠。出現這種情況的幾率為5~12%,這種幾率已經比較高瞭。
2、過期妊娠的對於孕婦和胎兒來說都是非常危險的。有些女性因為某些原因而將預產期的時間算錯,導致懷孕時間過長,就很可能出現胎盤功能衰退的危險情況。
3、孕婦過期妊會出現明顯的體征變化,在妊娠超過42周時,會出現子宮體縮小、胎動減少的情況。在做羊水穿刺的檢查時,就會發現羊水也會變黃,而且羊水也會有明顯的減少,使得羊膜穿刺十分的困難。
綜上所述,過期妊娠就是女性懷孕的時間達到瞭42周及以上。這是一種非正常的危險狀況,會給胎兒以及孕婦帶來很大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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