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短期內沒有生育需求的女性來說,意外懷孕絕對是一件令人煩惱的事情。如果能夠及時的發現意外懷孕的事實,可以通過人流來結束妊娠。但也有一些孕婦懷孕七個月之後才決定結束妊娠,那22周引產需要開證明嗎?
懷孕22周時已經進入孕晚期瞭,此時胎兒基本發育成型,醫生是不會隨意給孕婦做引產手術的。此時孕婦想要做引產的話,確實需要有醫院的證明,必須證明胎兒的發育存在畸形,後者是存在某種嚴重的疾病,醫生才會通過給孕婦做引產手術,否則醫生也沒有這項權利。
還有一些未婚的女性,由於自己沒有能力賦予這個孩子,不得已的情況下也可以到計生部門開證明,證明自己是未婚單身,醫生也會考慮實際情況,允許孕婦進行引產手術。不過孕婦自己要考慮清楚,確定是自願結束妊娠的。
為瞭避免這種大月份引產的現象,建議每一個女性在懷孕前都要深思熟慮,如果自己沒有能力養育孩子,就要做好避孕措施。如果自己有養育孩子的能力,在意外懷孕之後就不要再打胎,而是要順利的生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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