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懷孕之後,為瞭能夠及時檢測到胎兒生長發育的狀態,常常需要去醫院做相應的檢查,最常見的就是b超檢查,但是有人認為做瞭太多的b超會可能損傷到胎兒的生長發育。那麼,孕期b超是不是不能經常做?
是的,在人體的多數器官中,損傷幾個細胞無關緊要,但如果是損害瞭生殖細胞或處於發育敏感階段的胚胎,則其後果是嚴重的。所以,孕期做b超盡量不要超過3次。早孕期間做婦產科b超對新生兒有一定影響,而妊娠中晚期做過婦產科b超的新生兒未見不良影響。因此,早孕期的婦產科b超檢查應該謹慎使用。
一般認為b超是一種非侵入性的、對受檢者無損害的檢查,特別是相對於X線、核磁共振等檢查儀器來說,b超對人體是較為安全的。但超聲波畢竟也是一種能量形式,達到一定劑量時受檢者體內會產生生物效應,使發生生物效應的局部細胞受到損害。
而懷孕期間一般需要進行三次B超檢查,分別為孕18-30周、孕28-30周、孕37-40周。第一次B超是用於檢查瞭解單胎或是多胎等情況,第二次B超是用於排畸檢查,第三次B超是用於臨產前的評估。若B超檢查進行過早,或者是檢查維持時間過長,那麼就可能會對胎兒造成一定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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