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寶寶一次動好幾下,拳打腳踢似的,有時就踢一下,那麼怎麼計算胎動次數比較好呢?
準媽媽在妊娠28周以後,開始要每天計算胎動。準媽媽可以選擇早餐或是晚餐後1-2小時左右計算胎動次數。連續的胎動算作一次,有停頓之後的另一次胎動則算是兩次。由於飯後胎動會比較明顯。因此比較適合胎動計算。通常兩小時之內應該很容易就可以累積算到10次胎動。兩小時之內如果胎動數不到十次,就應該懷疑有問題,此時應該繼續數胎動。如果連續觀察6個小時,胎動數兩小時內仍不足十次,則必須到醫院檢查。據統計,數胎動可以檢測出89%—90%的異常,是相當有用的。
到瞭34周以後,計算的方式又要修改。每餐飯後及睡前,至少觀察一個小時,至少有4次胎動才算及格。
另外一件事也要註意。通常胎兒靜止不動的時間,最長不應超過75分鐘(小孩子睡午覺也不能睡太久吧)。所以,如果覺得胎兒不動超過一個半小時以上,應該吃一些小點心,摸摸肚皮,甚至拍打肚皮,或是推一下小寶寶,拿隨身聽放在肚皮上給他聽音樂。如果以上方式都沒有反應,也應該上醫院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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