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懷孕初期一般不建議做B超檢查。
美國超聲機構提出:不把B超作為早孕診斷手段。
因為懷孕初期的胎兒還處於細胞分裂、器官分化敏感時期,為慎重起見,3個月內如沒有必要,應盡量避免做B超檢查。也就是說B超檢查應該安排在12周後。
如今國內的很多婦產科大夫也都不主張懷孕初期做B超檢查,尤其是在懷孕12周以內。因為B超檢查過多,可能會導致胚胎細胞分裂、人腦成形異常及胎兒骨骼發育不良,進而導致畸胎或死胎。
但是,如果孕婦在早期出現一些異常癥狀,如陰道出血、突然腹痛等,還是需要借助B超來檢查寶寶是否安全和健康,能否繼續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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