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次去醫院做完檢查後,媽媽們都期待著醫生告訴自己胎兒一切正常,那該是怎樣的開心。但是,正如哲學中所講的一樣,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是共存的。用在這裡,也就是說,胎兒一切正常值得高興,但也存在著胚胎發育異常的情況。這是又該怎麼辦?答案是:治療。治療越早,效果越好;早於孕32周開始療效佳,孕36周療效差。首先,可采取一般治療。臥床休息,均衡膳食,吸氧、左側臥位,改善子宮胎盤血液循環。其次,在醫生建議下,補充營養物質,接收藥物治療。最後,積極治療無效的情況下,可以采取終止妊娠,在某種意義上這是一種優勝劣汰的自然選擇。據研究,在妊娠頭三個月內自然流產的胚胎中,形態異常的超過70%。也就說,大多數病態的胎兒經流產而被自然淘汰。目前規定,終止妊娠必須在24周以內,且有一定的條件限制,例如具傢族遺傳性史、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或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母體危險,還有懷畸胎的疑慮者等,才能進行。醫生建議:因為那些細微的異常而終止妊娠是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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