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種特殊的孕媽咪怎樣評估體重增長?
1、懷孕前瘦弱
懷孕前偏瘦,體質指數(BMI)不足18.5的孕媽咪,孕期體重就該多長些。美國有標準認為,孕前瘦弱的女性,孕期體重增長應達到12.5—18千克。這就意味著,合理的增長過程是,孕早期3個月體重增加2—3千克,孕中晚期平均每周體重增加0.25~0.5千克。
2、合並水腫
乙孕期體重在幾天內突然明顯增加瞭1~2千克,可能是隱性水腫在作怪。水腫大多源於營養不良導致的貧血或低蛋白血癥,還可能是由於子宮壓迫大靜脈,導致血液回流不暢。如果出現下肢水腫,往往身體裡瀦留的水分已超過如果全身都腫瞭,可能增加的水分已經高達100%。所以,水腫時體重驟然飆升,不再能反映營養攝入是否合理。應該經過積極的低鹽飲食控制,適當攝取利尿食物,待水腫消退後,再來評估體重是增加還是減輕瞭。
3、血糖升高
在孕24~28周接受糖篩查試驗和糖耐量試驗後,有部分孕媽咪會戴上一頂糖耐量異常甚或妊娠期糖尿病的帽子,著實令人不安。為瞭控制好血糖,這個不敢吃,那個不敢喝,體重不升反降,這也不好。成功的孕期飲食控制,是以滿足孕媽咪和胎寶貝的營養需要為前提的,表現為體重合理增加,同時控制血糖穩定。如果從孕中期開始,孕媽咪的體重就停滯不增,即便控制瞭血糖不高,對於胎寶貝的發育也極為不利。
4、懷孕後反倒瘦瞭
妊娠反應常常會讓孕媽咪飽受折磨,孕早期不能正常進食,嚴重者可因貯存的脂肪過度消耗,出現酮癥酸中毒,威脅胎寶貝的健康,並導致孕媽咪的體重不升反降。這種情況自然不利於胎寶貝的早期發育,但也切忌不可從孕中期後矯枉過正地大補特補。在評價孕期體重增長時,應從體重最低點開始計算,孕中晚期仍保持體重增速在平均每周0.25~0.5千克,總計10~12.5千克即可。
5、懷孕前很豐腴
懷孕前偏胖,超過23.5的孕媽咪,孕期體重增長10~12.5千克為宜。如果嚴重超重,達到28以上,孕期增重6~9千克就可以滿足胎寶貝的需要瞭。對於豐腴的孕媽咪來說,孕早期體重不宜增加,進入孕中晚期平均每周體重增加0.25~0.5千克是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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