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懷孕期間每月至少得稱一次體重。在正常情況下,前三個月內可增加1.1~1.5kg。3個月以後,體重增加仍應控制在0.5公斤/周。至足月分娩時,體重應比懷孕前增加約12.5公斤。孕婦按照這個指標計算體重,如果發現過度肥胖或體重增加過快,應該及時調整飲食結構。
如果孕婦體重超標,對孕婦和胎兒皆不利。
對孕婦而言,超重的準媽媽患上妊娠並發癥幾率比正常準媽媽高得多,這些並發癥包括妊娠高血壓疾病、妊娠期糖尿病、血栓形成、產後抑鬱癥等。此外,超重準媽媽由於分娩巨大兒幾率增加,導致難產使用產鉗助產和剖宮產率增加,加重瞭產婦的損傷,且易導致產後出血及感染。
對胎兒來說,因為難產,胎兒產傷發病率增高,這些疾病包括顱內出血、鎖骨骨折、臂叢神經損傷及麻痹,甚至新生兒窒息死亡等。這樣的胎兒,成年後Ⅱ型糖尿病、高血脂癥、心血管疾病的發病率也明顯高於正常人群。雖然大多數肥胖媽媽的胎兒體重過大,但在臨床上還可見小部分過度肥胖的準媽媽孕期發生胎兒宮內生長受限、分娩出低體重兒,這可能與脂肪沉積影響胎盤功能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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