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一般人士的產假為98天,這個98天具體劃分為產前休假15天,剩下的83天分別為生產期和產後月子和哺乳期。另外,視具體情況,還將不定期的追加假期。但是很多職業女性由於工作問題,希望根據自己的身體來自由調配假期,究竟產假是否可以分來休呢?
原則上產假是不能分開休的,必須要一次性休完。即使碰上什麼特殊情況,例如有些人產假碰上過年放假。想先休98天的產假,然後過年後接著請30的晚育假。這種情況按道理來說是不可以的。事實上,晚育假本身是產假的特殊政策,產假的延伸30,隻是晚育的員工的產假較一般員工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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