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難產假及難產假的休假標準做瞭相應的瞭解,那麼,難產假可以增加多少天的假期呢成瞭大傢關心的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瞭解一下吧。
在2014年最新頒佈的國傢產假規定中明確標註瞭難產者將享受額外的難產假,期限為15天。但是,由於各地區標準不同,所以在遵循國傢規定的基礎上,各地區自己也做瞭一些調整。
例如廣州在2013年頒佈的《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中, 規定難產的廣東女職工增加30天產假。比國傢規定的難產增加15天產假,又多瞭一倍。
除此之外,難產中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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