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懷孕胃疼是否能吃藥的問題,最好首先弄清楚是什麼原因引起的胃疼,不要擅自用藥。
孕婦在懷孕初期最好不要服用治療胃病的藥物。孕期發生急性胃炎,一般通過禁食、補液等保守治療是可以自愈的,如出現嘔吐可以服用維生素B6。在懷孕3個月後如果出現慢性胃病,情況較嚴重者(如胃部疼痛持續不能緩解或者有胃潰瘍病史,懷疑胃潰瘍復發,可能會造成胃出血)可以用達喜來治療。而其他胃藥,如抑酸劑(如西咪替丁、奧美拉唑等)、胃腸促動藥(如胃復安、嗎丁啉)等即便是在懷孕後期都是禁用或慎用的。
約半數女性在懷孕6周左右就會出現早孕反應,有時也會有惡心、嘔吐、胃痛、胃脹等癥狀。但這一現象跟胃病是要區別對待的,早孕反應嚴重者一般可適當服用維生素B6或者補充富含維生素B6的食物,但最好不要用胃藥。孕期服藥很容易使藥物通過胎盤被胎兒吸收,當碰到一些不理胎兒生長發育的藥物時就可能對胎兒的身體造成危害,甚至流產,因此孕期不管用什麼藥都應該謹慎,以防不測,當然如果用藥不慎出現流產癥狀,也應視情況讓其流掉,這是自然選擇的結果,不能一味地保胎,否則可能出現缺陷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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