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動指的是胎兒在子宮腔裡的活動沖擊到子宮壁的動作。胎動的次數多少、快慢強弱等表示胎兒的安危,隻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不大,即證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
懷孕滿4個月後,即從第5個月開始母體可明顯感到胎兒的活動,妊娠28至38周,是胎動最為活躍的時期。在一天之中,胎動有兩個活躍高峰,一次是在上午7到9點,一次是在晚上11點到第二天凌晨1點。其他時間,尤其是清晨,胎動相對較少。大致的規律是每小時不少於3到5次,每12小時胎動約在30至40次以上。
如果胎動短時間內過於頻繁或長時間感受不到胎動應就診。計數胎動的方法是孕婦取左側臥位,靜心體會胎動的次數,胎兒每動一下記一次數,每日早、中、晚各記錄1小時,3小時胎動的總和乘以4,則推算出12小時的胎動次數。若1小時胎動次數少於3次,或12小時的胎動次數少於10次,尤其是胎動消失時,是危險信號,應立即就診,切不可延誤,以免造成胎兒宮內窒息等後患。
寶寶的胎動有四種模式:
1、全身性運動:整個軀幹的運動,例如翻身。這種運動力量比較強,而且每一下動作持續的時間比較長,一般為3-30秒。
2、肢體運動:伸伸胳膊、扭一下身子等等,每一下動作持續時間一般為1~15秒。
3、下肢運動:也就是我們常常感覺到的寶寶的踢腿運動。這種動作很快,力量比較弱,每一下胎動持續時間一般在1秒以內。
4、胸壁運動:比較短而弱,一般母親不大容易感覺得到。
胎動的時間主要有四個:夜晚睡覺前,吃飯以後,洗澡的時候,對著肚子說話的時候,聽音樂的時候。胎兒會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即胎動來給各位準爸爸媽媽回應哦!準爸爸媽媽一起來感受神奇的小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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