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剛結婚的夫妻和備孕的夫妻,都是需要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如今,隨著國傢政策的完善,生育服務證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手續繁瑣瞭,而且生育服務證的用途也越來越廣泛,不僅有準生證的功能,還集合查環等一證多用的功能。那麼,計劃生育服務證去哪兒辦呢?接下來,我們來瞭解下如何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呢?
1、 申辦人先到男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領取兩級婚育情況證明樣本,女方回原籍出具兩級婚育情況證明。
2、 女方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到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領取《生育服務證》。
3、 申辦人憑雙方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再婚的還需同時帶歷次離婚證和加蓋查檔章的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男方存檔處出具的男方婚育情況證明、女方原籍出具的兩級婚育情況證明到男方戶籍地街道計生辦申請領取一孩《生育服務證》,填寫夫妻雙方基本情況,男方單位在《生育服務證》上簽署意見(註明“初婚一胎”或“再婚一胎”,經辦人簽名)並蓋章(男方檔案在本單位的,蓋本單位計劃生育章或人事章;檔案在職介、人才的,蓋職介、人才計劃生育章或人事章;檔案在街道社保所的,蓋戶籍地居委會章)。
4、 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對《生育服務證》統一登記、編號、加蓋公章後,交由當事人保存。
5、 如計劃生育服務證已遺失,可拿兩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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