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孕婦因為某些因素,不得不打掉自己的寶寶,但此時的寶寶已經有好幾個月瞭,不能藥物流產瞭,隻能通過引產手術拿掉孩子。引產的前奏是有好多事情要做的。有不少孕婦問,引產要開證明嗎?為什麼要開具引產證明呢?
引產要開證明嗎
做引產時胎盤已經形成,胎兒已經長大到比較大的程度,胎兒骨骼變硬,做引產手術時必須充分擴張子宮頸才能將胎兒和其它妊娠組織取出,這就是做引產為什麼要開引產證明的理由。引產證明必須要到當地居委會或計生辦辦理。
為什麼引產要開證明
該證明是指孕婦不是進行性別鑒定而引產的證明,主要是為瞭防止孕婦做性別鑒定後再引產。
國傢法律規定懷孕超過14周(含14周)的孕婦需要終止妊娠的,在進行引產時需要身份證明和相關機構出具的引產證明;能出具引產證明的可以是醫院、街道辦事處、公安機關等。如果其參加瞭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引產不能報銷;如果其參加瞭生育保險,引產就可以報銷。
引產手術不是一般的手術,是需要開具引產的證明,是終止妊娠的一個證明。胎兒形式三個月以上不要的,都需要做引產手術,如果醫院不用你的引產證明,說明這是一傢不正規的醫院,做手術前你應該慎重,稍微不小心,就會烙下後遺癥。寶寶是上天派來的天使,如果還沒想好要寶寶的時候,希望在進行房事的時候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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