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產證明其實就是計劃外引產證明,通常可以證明的是計劃外引產。如果你是計劃外懷孕的話,而且懷孕時間超過瞭三個月的話就需要采取引產的方式將胎兒拿掉。引產證明是一種計生部門開具的可以做引產的一種正規的手續,那麼計劃外引產證明在哪裡開呢?
一、引產證明在哪裡開
引產是懷孕三個月後不想要或者不適宜懷孕,又或者是胎兒不正常的孕婦,需要做引產手術,通過人工的方法,誘發婦女子宮收縮,從而結束妊娠的一種流產方式。引產不是誰都可以做的,做引產手術必須是懷孕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孕婦才能做,而且在正規醫院需要提供引產證明才能做引產手術。那麼引產證明怎麼辦理?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吧。
引產證明是一個終止妊娠的證明。現在做引產必須要到你的戶口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或者工作單位開證明的,是一個終止妊娠的證明,做引產手術需要證明是國傢規定的,沒有那一傢醫院做引產不需要證明,除非是不正規的醫院。
此外,引產證明的開具條件如下:
已婚女性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到鎮或者街道的計劃生育辦公室填寫引產申請表。蓋章之後可以進行引產。未婚女性則可以不用引產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開具未婚證明即可。
二、為什麼要開引產證明
在正規的醫院做引產手術的話,需要要孕婦到當地居委會或者是計生局開具引產證明方可做引產手術。一些不正規的醫院可以不需要引產證明就做引產手術,但是孕婦自身的權益是大打折扣的,是沒有保障的。那麼為什麼要開引產證明?下面我們一起看看。
引產證明是一個終止妊娠證明。做引產時胎盤已經形成,胎兒已經長大到比較大的程度,胎兒骨骼變硬,做引產手術時必須充分擴張子宮頸才能將胎兒和其它妊娠組織取出,這就是做引產為什麼要開引產證明的主要理由。此外,引產證明是由戶口所在地的計生局開具的證明,主要是為瞭防止孕婦做性別鑒定而作的檢查,證明孕婦不是進行性別鑒定的證明。
在開完引產證明後,還要選擇醫院做檢查。開完引產證明後,孕婦可以到醫院做系統引產手術術前檢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引產手術類型。為瞭盡可能的提高引產手術的安全系數,決定做引產的女性最好在引產手術前做一次全面的b超、白帶常規、炎癥、血常規、心電圖等檢查,這樣可以保證引產手術順利進行。
引產要選擇正規醫院。能夠專業開展引產手術的醫院須具備國傢規定的相關許可證。我國有關條例規定,終止意外妊娠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必須在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才能開展,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所以在選擇引產醫院的時候,首先得看這傢醫院是否具有這樣的許可證。
通過本文的介紹可以知道計劃外的引產證明和計劃內的引產證明都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或者是工作單位開。如果你需要引產的話最好是先去開具引產證明,證明腹中的胎兒可以做引產手術,這樣相應的正規的醫療機構才會根據引產證明來給你做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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