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傢都知道胎兒會在4個月左右開始有胎動,媽媽也都知道要記錄胎動的次數,以便觀察寶寶的情況,是一種相對簡單的自我監測方法,那麼在4個月的胎動次數多少次才算正常?要怎麼計這個胎動的次數?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懷孕四個月胎動多少次是正常值
孕四五個月時,孕媽咪能感覺到胎動,但此時能感覺到的胎動次數還是很少,胎動的間隔時間也很長。這是因為胎寶寶的力量還不足,需要比較強烈地運動才能讓孕媽咪感覺到。
到瞭懷孕28周,胎寶寶會逐漸養成規律的作息習慣,胎動次數也會相對穩定下來。正常情況下,孕28周時胎動的次數是12小時內30-40次左右。胎寶寶有自己的睡眠規律,因此一天中晝夜胎動強弱及次數有一定的變化,一天之中以早晨次數少,下午6點以後增多,晚上8-11點胎動最活躍。
需要註意的是,胎動的強弱和次數個體差異很大。有的胎寶寶在12小內胎動次數多達100次以上,有的隻有30-40次。但隻要胎動有規律、有節奏、變化曲線不大,都說明胎兒發育是正常的。
胎動正常表示胎盤功能良好,輸送給胎兒的氧氣充足,胎兒發育健全,小生命在宮內愉快地生活著。若孕媽咪發現在12小時內,胎動少於20次,或1小時內胎動小於3次,往往表示胎兒有缺氧的可能,需要及時檢查觀察胎兒情況。
胎動的計數方法
計數方法:於每天早、中、晚固定時間各數1小時,每小時大於3次,反映胎兒情況良好。也可將早、中、晚三次胎動次數的和乘4,即為12小時的胎動次數。如12小時胎動達30次以上,反映胎兒情況良好,少於20次,說明胎兒異常,如果胎動少於10次,則提示胎兒宮內缺氧。
數胎動時應取臥位或坐位,思想集中,可用一些小巧物品(如硬幣或紐扣等)做標記或記錄於紙上,以免遺漏。
顯然,記錄胎動次數對媽媽很重要,但是在4個月的時候,由於胎動還是很輕微,有些媽媽不能感覺到,所以大多數媽媽會等胎動稍微頻繁一點後計算胎動,媽媽在計算胎動次數的時候,如果發現胎動頻繁,或是胎動次數減少瞭,要及時去醫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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