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懷孕期間和分娩期間都會有產假。每個省市規定的產假都不同,根據不同的公司的規定產假的長度也不同。懷孕女性的丈夫在女性分娩期間也會有一定的陪產假。那麼大傢可能想知道,試用期員工有陪產假嗎?小編帶大傢瞭解一下。
女性在分娩的時候會休產假,而男性們由於妻子休產假也會有陪產假,這也是需要予以保證的。勞動法規中並無關於男職工陪產假的明確規定,僅在個別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關於一些接近的男性陪產假的規定。這些地方目前僅有上海、深圳、河北、重慶。其他地方的男職工想在妻子生產時休假,隻能請年假、事假,除非所在的企業自己有人性化的規章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怎麼得到這些獎勵完全憑地方政府的政策。例如,《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傢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傢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所以,這裡面雖然說妻子晚育的男職工也可以享受30天的獎勵產假,但要能證明妻子未享受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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