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孕的夫妻們都應該在有經驗的朋友那裡多多少少打聽過關於懷孕的種種情況。比如懷孕前盡量要做孕前檢查,要提前禁煙禁酒、盡量不讓自己生病吃藥等等。那麼懷孕後都要做什麼呢?接下來給大傢分享一下懷孕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懷孕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到醫院驗血和打B超確認懷孕,領取妊娠證明(以後辦準生證、就醫確認憑證、五次免費產檢卡時要用到)。懷孕16周左右到醫院建檔(選產檢醫院要慎重,如果中途變更醫院變更前的醫療費社保不支付)到居委會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和《準生證》辦理《就醫確認憑證》。
生孩子以後需要辦理的證件是什麼
辦出生證(由分娩所在醫院辦理,註意要妥善保管好,一人一份,無法補辦的)。生後12個月內,由媽媽所在單位到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生育津貼辦《兒童預防接種證》(今後小孩上幼兒園需要用到)給孩子辦戶口給孩子辦《寶寶醫保卡》(需要戶口本)辦理獨生子女證。
通過上訴的詳細分享,我們已經知道懷孕需要辦理的證件還是不少的。尤其是準生證要在剛剛得知懷孕後盡快辦理,此時的孕媽媽還處在胎兒不穩定期,所以這些事情可由丈夫和傢人代辦。上訴小編給大傢也分享瞭生孩子以後需要辦理的證件,大傢也一定有所瞭解瞭,小編介紹到此,希望對大傢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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