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的身體一定要保持健康才可以生育一個健康的寶寶。如果孕婦身體上出現瞭不健康因素,那麼生育的寶寶可能就存在著問題。肺結核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疾病。這種疾病一旦出現就意味著患者需要就采取措施才行,特別是孕婦。那麼孕婦得肺結核怎麼辦呢?
許多研究表明,非活動性肺結核對婦女妊娠經過和胎兒發育並無多大影響,且妊娠對肺結核的病情也無明顯影響。但是,病變范圍較大的活動性肺結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結核和浸潤型肺結核,易發生流產和早產。妊娠分娩會加重病情,甚至引進產婦死亡。因此,育齡婦女患肺結核正處於活動期應避免懷孕,應在妊娠12周內行人工流產,根治肺結核(約需1—2年)再考慮妊娠。
一般認為,妊娠合並肺結核可采用短程化療,盡早聯合用藥,用什麼藥物需要遵醫囑,否則可導致胎兒出現問題。由於肺結核孕婦體內的結核桿菌通過血行播散傳給胎兒,在孕期受感染的嬰兒出生時可表現正常,但生後3周左右體重不再增加,並有結核中毒癥狀。
由於婦女和她們的孩子接觸密切,所以母親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就會對嬰兒構成真正威脅。時常在母親自己死於肺結核之前,已無意地給她們的孩子傳染上瞭結核病。盡管肺結核母嬰傳播的發生率低於5%,若肺結核孕婦分娩時痰檢結核桿菌為陰性,則新生兒應接種疫苗,但不必治療,盡可能不使母嬰隔離,母乳喂養的嬰兒應繼續母乳喂養,每次喂奶前要帶上口罩。
哺乳婦女應繼續服抗結核藥;如母親分娩時痰檢為陽性,且嬰兒情況良好,則應給嬰兒3個月的預防性化療,而不接種疫苗。
3個月後結核菌素試驗如為陰性,可停用藥物,接種疫苗;如為陽性,再化療3個月;如結核菌素試驗結果轉為陰性可給嬰兒接種疫苗;若嬰兒有結核中毒癥狀,表現低熱、吃奶少、咳嗽、消瘦等癥狀時,應給予全程抗結核治療,以預防結核性腦膜炎的發生。
本文詳細介紹瞭孕婦得肺結核到底應該怎麼辦才好。作為一名患上肺結核的女性,你最好是積極參考一下本文內容,確定自己應該如何治療肺結核,以及應該如何保證寶寶的健康。其實肺結核不可怕,隻有肺結核傳染給寶寶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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