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請假的原因多種多樣,有的人是病假,有的人請的是事假,但是一般請假都有時間的限制,否則公司能不能運營都是個問題。在這些假期之中,大病和產假的假期時間最長,那麼有的人不禁要問,懷孕可以請假嗎,懷孕病假可以請多久呢?
懷孕可以請假嗎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 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女工有免死金牌,黃袍加身,輕易動不得。《勞動合同法》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換言之,女職工在“三期”內,用人單位不得以無過失性辭退和經濟性裁員的理由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女職工符合《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是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在懷孕時可以請假,但是也要視公司的具體流程而定,不能說懷孕就可以什麼也不做瞭,全部請假。
懷孕病假可以請多久呢?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在我國一般懷孕的病假有以下幾種:
1、保胎假。《國傢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關於女職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六個月後生育時的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1982年,現在有效)中規定,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據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2、產前假。《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2條規定,妊娠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產前假2個半月。請產前假期間,應作出勤對待;未請產前假的,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安排夜班,給予正常上班待遇。
綜上所述,懷孕病假可以請多久的問題大傢都清楚瞭吧,但是一定要註意,懷孕請假的條件有三個,即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準, 而且一般工作薪資也會有所變化。懷孕是一件人生中的大事,但是也要考慮用人單位的需求,最好是和單位商量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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