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職場中一直都是弱勢群體,女性在參加一個新工作時,需要考慮到懷孕之類的事情。有一些小公司可以不遵守勞動法,所以許多女員工享受不到產假。雖說現在許多公司這方面比較完善,考慮休產假的問題,但是女性仍會有疑問,關於休產假,懷孕期間入職有沒有產假呢?接下來小編為大傢解答。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請產假,享有產假待遇。
但是,是否能享受生育津貼,需要看是否符合相關條件。
1、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2、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3、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傢、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
入職多長時間可以休產假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常見的有婚假、產假等,但生活中這些權益並不都能得到保障。為瞭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專門制定瞭相應的勞動保障制度,違反勞動保障制度的依法是要受到相應處罰的。
《勞動法》規定,隻要婦女生孩子就能休產假,這與入職多長時間沒有關系。
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我國是一個法制的大國,很多事情都可以依據法律規定處理,上面就是小編為大傢解答的關於懷孕期間入職是否有產假的問題,希望對大傢有所幫助。一般休產假是勞動法規定的,所以說並沒有入職時間的限制。女性朋友在休產假的同時也可以享受到產假前的工資待遇,同時有生育保險,還可以得到一筆錢,那就是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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