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懷孕,都是需要去醫院做檢查的,孕檢不僅可以保證孕媽媽在孕期的健康,更是能夠保證胎兒在肚子裡的健康發育,如果那裡出現問題,也能及時幹預治療。所以為瞭自身的安全,為瞭寶寶的健康發育,一定要積極配合孕檢,那麼懷孕幾個月能做檢查呢?
懷孕幾個月能做檢查
第一次需要去醫院做全面檢查的時間是懷孕滿3個月,也就是14周的時候,醫生會在這一次的產檢中,確定有胎心後,要求孕婦做抽血化驗檢查。而在28周以前,每四周去醫院檢查一次,28周以後是每兩周檢查一次,36周以後則每一周檢查一次。如果沒有特殊檢查,醫院都會有愛心提示,準媽媽需要定期吃完早飯後再來醫院檢查,當然有抽血項目的時候必須要空腹瞭。
孕檢的註意事項
1、不可以因怕稱體重而不吃東西。
2、量血壓時一定要放松。
3、最好不要穿過膝的襪子。
4、血液檢查前必須遵守的!檢查前一天的晚餐最好能在傢裡吃。當天早上空腹接受檢查最適合。如果進餐的話,血液中的營養成分會增加,這樣就無法做正確的檢查。 抽血當天不要穿袖口過小過緊的衣服。
5、采尿時,中段尿液是最好的。
6、B超檢查並非多多益善。
以上分享瞭懷孕幾個月能做檢查。相信孕媽媽也都有所瞭解。如果孕婦在妊娠期間,出現瞭任何身體上的不適,比如肚子痛,陰道不規則流血異常等。應及時到醫院檢查治療,以免發生意外,對自身和胎兒造成不良的影響。在此提醒女性,孕期一定不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一定要聽從醫生的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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