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備孕期間就需要和男方一起去醫院做一個孕前檢查,看身體是否適合受孕,如果有異樣的話盡快調理身體,懷孕後也是需要去醫院做檢查的,確保肚子裡寶寶的安全,健康成長,發育良好,那孕婦多久做一次檢查呢?
孕婦多久做一次檢
從確診早孕時開始,以後應於妊娠20,24,28,32,38,39,40周共做9次產前檢查。有異常情況應酌情增加復查次數。建議:產前檢查一般在6個月以內每月檢查一次,7~8兩個月每半月檢查一次,9個月以後每周檢查一次,直到孩子出生為止,如遇到特殊情況隨時檢查。
孕檢註意事項有哪些
14周左右就去醫院掛產科號,聽胎兒的胎心,如果聽到胎心瞭,說明胎兒發育是好的。開正常檢查抽血的化驗,抽血的化驗包括血常規、血型、肝功、腎功、血糖、甲乙丙肝、艾滋病和梅毒。還有唐氏篩查,等到兩周左右出瞭結果,就可以建產前檢查手冊,定期做產前檢查。初診的建冊檢查還要復查一下其他的情況,28周之前每周做一次檢查,量胎心、體重,每一次做血常規和尿常規的檢查。
24到28周之間做血糖的篩查,28到30周之間做篩遲發畸形的。
28到36周每兩周做一次產前檢查,主要量宮高、腹圍、聽胎心。
34周左右做胎兒發育的,有沒有胎兒生長受限的B超。
36周以後每周做一次檢查,除瞭正常的量宮高、腹圍、聽胎心之外,還要做胎心監護,看看有沒有胎兒缺氧、窘迫的問題。34和37周,需要做骨盆的檢查,查一下骨盆的條件好不好。
在37周復測骨盆,同時要估計一下胎兒的大小和衡量整個的,有沒有其他合並癥,有沒有運氣的異常情況,做分娩鑒定,決定你有沒有陰道分娩的條件,還是計劃剖宮產。
孕期檢查是必須的,有的人認為自己沒有感覺到不舒服就不用去醫院瞭,其實並不是,醫生說的定期孕檢就是為瞭檢查肚子裡的寶寶是否健康,發育是否達到標準瞭,如果沒有那孕媽媽應該如何去做才能使寶寶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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