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女性懷孕後身體出現諸多不適,尤其是孕吐嚴重者,覺得心力交瘁。她們無法完成正常的工作,想著請假休息。而且孕婦在前三個月,身體特別弱,胎兒不穩,醫生建議臥床休息。那麼,懷孕可以請長期病假嗎?
孕婦可以請病假,但是休假的天數需要有醫生的診斷書,不是自己想休多少天就可以請多少天。除瞭病假孕婦還可以休保胎假,其待遇與病假一樣;懷孕七個月以上者,可以休產前假,時間大概在兩個半月;通常產假的天數在九十天,若是多生一個增加15天產假。
女性懷孕後可以請長期的病假,但是要看自己的具體情況,如果需要臥床安胎者,或者是其它的疾病情況,請假的天數遵照醫囑。工資方面待遇方面也分不同的情況,具體如下:
1.孕婦需要休病假在六個月內,那麼,病假工資的發放和工齡有直接關系,如果不滿2年者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滿2年不滿4年者,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等等。
2.如果孕婦休病假的天數超過6個月後,單位會發放疾病救濟費:如果工齡不夠一年者,發放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四十;若是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發放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工齡滿三看者及以上,發放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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