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對媽媽們來說是一件開心又幸福的事情,但是為瞭胎兒的健康發育,一定按照醫生的囑咐定期去做產檢。那麼,懷孕四個月瞭需要去醫院嗎?
1.懷孕四個月的時候,胎兒在媽媽的腹中已經發育成型,比較穩定,應該去醫院進行b超檢查,首先要做的就是唐氏篩查,檢查胎兒的染色體有無異常,如果發現胎兒的發育出現畸形,最好做好引產的準備。若胎兒發育狀況良好,一般隻需要給孕婦測量血壓、體重,並進行血常規和尿常規的化驗即可。
2. 去醫院產檢的時間孕婦一定要牢記。懷孕4個月之後一般是一個月左右去檢查一次,到瞭30周以後一般就是兩周左右檢查一次,到瞭37周以後一般就要一周左右檢查一次瞭。如果擔心自己忘記產檢的日子,可以寫一個備忘錄,及時提醒自己。
3. 現在醫學水平已經非常先進瞭,定期檢查,這樣對肚子裡的寶寶發育就可以進行監控瞭,也能夠檢查孕婦的身體狀況有無異常。懷孕之後孕婦的身體負擔加重,一定要謹慎小心,有問題及時去醫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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