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手術是終止女性妊娠的一種有效措施,而有的女性在懷孕後,因為某些原因而無法繼續妊娠的情況下,就可以采取人流手術來終止妊娠。但是有的懷孕女性在懷孕月份較大後出現瞭意外狀況,那麼在懷孕六七個月能做人流嗎?
如果女性在懷孕後,懷孕的時間已經超過三個月的孕期,隨著胎兒逐步的發育長大,就不能再采取流產手術中的藥物流產,手術刮宮或者是負壓吸宮等手術流產辦法來終止妊娠。所以在懷孕六七個月的時候,已經不能做人流手術,此階段可采取引產手術。
懷孕六七個月的時候,如果能保留胎兒的話,建議是盡量保留,如有非不得已的情況下,此月份的胎兒隻能采取引產手術。並且此手術風險也較大,因為胎兒已形成,並且骨骼也變硬,並且在引產時,也需要進行充分的擴張子宮頸口。
對於進入中晚期後進行引產手術,相對來說要比早期的人工流產難度會大許多,而且並發癥也較多。因此女性在做完引產手術後要進行多觀察,有身體異常情況,要及時通知醫護人員,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早調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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